【南京网校】江苏省关于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9-02-21

  各报考人员: 为做好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 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5月11日~12日、5月18日~19日(相邻2个周末,共4天)进行。 级别 日期 考试时间 科  目 一级 5月 11日 08:00—11:30 (3.5小时) 建筑设计 13:30—15:30 (2.0小时)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 (2.0小时)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月 12日 08:00—11:30 (3.5小时) *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 (4.0小时) 建筑结构 5月 18日 08:00—10:30 (2.5小时) 建筑材料与构造 12:30—18:30 (6.0小时)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月 19日 08:00—10:30 (2.5小时)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8:30 (6.0小时)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级 5月 11日 08:00—11:30 (3.5小时)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30—16:30 (3.0小时)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5月 12日 08:00—11:30 (3.5小时) 建筑结构与设备 12:30—18:30 (6.0小时)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报考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二、考试科目设置、成绩管理及考场管理 (一)考试科目设置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和《场地设计(作图题)》9个科目。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建筑结构与设备》、《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和《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4个科目。 (二)成绩滚动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规〔2016〕1号)文件精神,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具体实施如下: 1.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为8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为4年,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2. 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三)考场管理 1. 统一进场时间。注册建筑师作图题科目考试时,为便于报考人员做好图板、绘图笔及其他绘图仪器等的准备工作,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于考试开始前30分钟统一进入考场,开考前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该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其他科目考试时,应试人员统一进入考场的时间为考试前20分钟。 2. 作图题考场要求。在作图题科目考试时,考点应给每位应试人员提供摆放2号图板、放置2号图纸和绘图仪器、工具的考场环境。 3. 作图题草稿纸要求。作图题草稿纸为A2草图纸(半透明的拷贝纸或薄硫酸纸),考点按每科目每位应试人员4张准备,根据应试人员实际需要下发,考后收回。应试人员可自备空白坐标纸参加考试,但考试后须与草图纸一同交由监考老师收回,不得带离考场。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按照《2019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附件1)的规定执行; (2)不具备附件1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2. 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核。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按照《2019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附件2)的规定执行; 2. 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 不具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见附件3。 (三) 台湾地区居民报考条件 台湾地区居民报考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需满足下列条件: 1.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台湾地区居民报考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需获得教育部承认的高等学校建筑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具体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按照《台湾地区居民参加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附件4)的规定执行。 2. 职业实践要求。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核。关于台湾地区居民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的说明详见附件5。 注:报考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其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确认报考人员从事建筑设计实践年限时,应扣除工作中脱离建筑设计工作时间。 四、报名程序 省直报名点接收在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人员报名,其他各市的报考人员请咨询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详见《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各市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附件6)。 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报名形式,报考人员应按以下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一)网上报名 1. 个人注册或登录。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个人注册和报名。 2. 网上信息填报。报考人员注册后点击“帮助”按钮详细阅读《报考人员报名操作手册》,按照步骤流程进行信息填报。 3. 系统照片审核。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等待网上照片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打印报名表。 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21日上午09:00~3月11日下午16:00(逾期不接受补报)。 (二)现场资格审核 老考生网上报名后,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首次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后,须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核,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 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首次报考人员处理。外省转入报考人员按首次报考人员处理。 1. 省直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3月12日~1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2. 省直点现场资格审核地点: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便民服务中心(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 3. 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首次报考人员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其中香港、澳门居民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台湾地区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复印件; (2)学位或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其中香港、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提交教育部承认的建筑学专业学位或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3)2019年度报名表(注:请用激光打印机下载打印,请勿改变条形码大小,在“单位意见栏”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不具备本文附件1或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请务必尽快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4日下午16:00 。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一)手机绑定功能 为便于报考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设有手机绑定功能,每个手机号码只能绑定一个用户。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报考人员即可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修改仅限用户名、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外的其他信息,报考人员成功注册后,用户名、姓名和身份证无法修改)。用户变更绑定手机号可在注册维护模块完成。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手机推送短信业务因故取消,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信息,进行后续操作。 (二)照片上传 1. 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 2. 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3. 照片上传后,经系统审核通过即为网上审核通过,网上审核只审照片,不对个人填报信息及资格进行审核。 (三)其他 1. 网上报名系统显示的资格审核状态为资格初审结果,最终考试资格以省级人事考试主管部门资格终审结果为准。 2.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凡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 现场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 请报考人员事先将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 2. 请事先将报名表、学位或学历证书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依次整理后用订书机装订于左上角(所有纸张规格为A4纸)。 3. 现场审核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学历有异议的,请报考人员协助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对工作年限有异议的,请协助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的证件原件核实后当场退回,报名表和材料复印件上交留存。 5.为确保资格审核现场秩序井然,请报考人员自觉排队,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七、考场设置及准考证打印 考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5月3日~5月10日,应试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网站在线打印准考证。 八、考试收费及票据领取 按照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16〕245号)文件规定,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务费: (1)一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科63元、作图题考试每科152元; (2)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科70元、作图题考试每科75元。 收费票据发放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江苏建设人才”网(http://hr.jscin.gov.cn/swhyFront/default.aspx)“通知公告”栏相关通知。 九、其他 为帮助应试人员做好考试准备工作,请各应试人员务必自行下载并认真阅读《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附件7)。 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不变,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附件8)。 十、咨询电话 详见《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各市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2019年2月 15日  

【南京网校】南京市关于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02-16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和省住建厅等5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建建管〔2019〕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市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资格抽查(以下简称考前抽查)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工作,并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机构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 二、时间安排和考区设置 5月25日  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26日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试题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一)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二)原“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并入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置级别名称为“增报专业”,请报考人员在选择专业时注意区分。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报《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的另一专业参加考试(即参加1个科目考试),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证明。 五、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增报专业。 (三)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他学历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四)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以更改专业并保留原档案号,《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在成绩有效期内成绩继续有效;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已合格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内不得更改报考专业。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六)全省统一网报档案库包含2018年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报名网址。网上报名日期为2019年2月18日-3月4日,报名网站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tip/。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注意事项,仔细对照报考资格条件,签订网上《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二)考前抽查。各考区对照报考条件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抽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前抽查比对结果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tdsourcetag=s_pcqq_aiomsg)发布。 (三)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19年3月14-3月18日,报考人员可于3月13日起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查看比对结果。未被抽查和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考前抽查结果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人员缴费操作。 (四)准考证打印。2019年5月16日-5月2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可于准考证打印期间(节假日休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南京市人才大厦(北京东路63号)一楼115室领取。由于涉及费用上缴,逾期无法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七、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考试成绩合格线确定后,审查部门通过报名网站公布审查时间安排、考生陈述申辩期限和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并按规定进行审查。2018年考试成绩滚动有效期内有当年成绩合格科目,且2019年考试科目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不再进行审查。 (二)上传补充材料。对考后审查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审查部门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三)审查结果公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对考后审查结果进行会商后,由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审查未通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八、证书发放 根据南京网校了解,成绩公布期满15个工作日之后,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可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在我省范围内与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九、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十、教材征订 根据南京网校了解,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请报考人员自行购买。 十一、联系电话 1、考试科目、考务、网络操作、照片审核:83151200 2、政策咨询:84632224、86996612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2月15日

【南京网校】2019年江苏二级建造师考试实行考前抽查考后审查

2019-02-14

2019年江苏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报名网址。网上报名日期为2019年2月18日-3月4日,报名网站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tip/。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注意事项,仔细对照报考资格条件,签订网上《报考承诺书》(附件1)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二)考前抽查。各考区对照报考条件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抽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前抽查比对结果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tdsourcetag=s_pcqq_aiomsg)发布。 (三)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19年3月14~3月18日,报考人员可于3月13日起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查看比对结果。未被抽查和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考前抽查结果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人员缴费操作。 (四)准考证打印。2019年5月16日~5月2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9年江苏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考试成绩合格线确定后,审查部门通过报名网站公布审查时间安排、考生陈述申辩期限和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并按规定进行审查。2018年考试成绩滚动有效期内有当年成绩合格科目,且2019年考试科目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不再进行审查。 (二)上传补充材料。对考后审查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审查部门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三)审查结果公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对考后审查结果进行会商后,由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审查未通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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