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临考须知——考场规则

2019-09-19

       1、考生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2、考生迟到5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120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   3、考生只准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软橡皮、不带汉字储存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书籍、笔记、纸张、报刊、涂改液等物品进入考场(除开卷考试科目外)。开考后不得借用文具和计算器等物品。   4、严禁将电子记事本、带汉字储存功能的计算器、寻呼机、手机或其它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场。   5、考试铃响后开始答题,考生应查看试卷是否与考生报考的科目、级别相符,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6、考生应首先在试卷或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按要求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科目、级别、单位等,不得超过装订线。属标准化考试,考生应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姓名,填涂准考证号、级别、科目,否则按违规处理。   7、考生在试卷或答题纸上答题一律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用红色和其它颜色的笔或铅笔答卷,所答试卷作废,在草稿纸上作答无效。属标准化考试,在答题卡上答题一律使用2B铅笔填涂,需涂改用塑胶橡皮擦。不得在试卷、答题纸或答题卡上作与答题无关的任何标记,否则,考试答题卡作废。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保持考场安静,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试题答案,严禁交换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场内禁止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9、考生必须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   10、考试结束铃响,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纸或答题卡扣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1、除主考、巡考、监考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12、《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10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1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制度,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免试部份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两个科目或一个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14、考生须用试卷作答用笔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分别填写在答题卡和试卷相应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试卷,不予评分。   15、对于2天的考试,考生都必须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请考生务必用橡皮将原选项的填涂痕迹擦净,以免造成电脑读卡时误读。在答题卡上书写与题意无关的语言,或在答题卡上作标记的,均按违纪试卷处理。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前七大终极提醒

2019-09-19

      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将于本周末开考。请各位考生认准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号及座位号。考试当天带好准考证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齐全方可入场。还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请及时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   同学们,考前几点提醒请务必认真听讲!   1、周末出行的人多,请考生们提早出门,预留足够的时间,避免因迟到而无法考试。本次考试迟到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一建考试人数众多,考点停车位有限,请考生尽量选择公共交通绿色出行,提前熟悉好路线和周边环境!   2、考生携带准考证(只可携带一张进入考场)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   请考生特别注意一下自己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反面的“有效期限”,如果身份证已过期,请尽快至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开具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千万不要拿着户口本、护照、驾照、社保卡来考试,这些通通都不管用。   3、应试人员可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橡皮、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手机、电子手表、手环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严禁带入座位。请关机后交给监考人员统一保管。   进了考场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把手机、电子手表、手环这些电子产品关机上交,千万不能带入座。不管你用没用,一旦发现了都是要取消成绩的,用了就更不得了,严重违纪记入诚信档案库5年!大数据时代,一旦留下“记录”,带来影响就麻烦了!   4、请不要带入小抄,或是将有关信息、公式等写在手上或准考证上,也不要将收到的培训宣传广告带入座位,进场后请仔细检查。一旦在考试中发现有任何相关资料入座的,将被取消成绩。   5、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作答区域和答案,防止被他人旁窥抄袭。   6、考试封闭2小时,开考后120分钟内应试人员禁止交卷离场。所以建议还是再认真检查下作答和填涂吧!   7、《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试卷采用‘卷卡合一’的印制方式,配套答题卡在试卷的封底内页,请应试人员沿裁切线将答题卡小心撕下,注意保持答题卡的整洁;试卷与答题卡一一对应,应试人员必须在配套答题卡上作答,卷卡不一致将影响应试人员考试成绩。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前必看,助你多拿分的技巧

2019-09-19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即将举行,不管是首次考试的童鞋,还是重新披挂上阵的考友,心里都有些紧张,但越到这个时候,越需要冷静应对,这样在考试的时候,你才不会因为一些小失误,与合格线擦肩而过!今天小编就给各位考生带来,一级建造师答题注意事项,只要你能运用好下面的技巧,考试的时候也能提高几分!   【找好题目提分点】   ① 首先问题问“……是否妥当?……是否正确?……是否全面?”一定先明确回答“不妥当、不正确、不全面”。一般这种问题都是否定的回答,为了让考生接着回答原因,或者补充。   ② 问总包和分包的关系,问总包和分包的关系,一定要回答“连带责任”四个字。   ③ 问“竣工验收、或者验槽等涉及人员的”,回答时将五方都写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勘察”。   ④ 注意专人:无数地方都有专人:专人监测,专人指挥,专人检查,专人清扫,专人养护   ⑤ 涉及“技术交底或资料”的问题,回答时应注意“全员书面、签字、归档”。   ⑥ 吊装方案问题:吊机、设备、杆件、基础,都要强度、刚度、稳定性验算、验收,形成文件,做好交底才能干活。   ⑦ 材料、设备验收,注意数量验收,质量验收,三证,见证取样,有关部门批准的有资质的检测部门等,每个方面都不要忘记,这样才能不漏点,多拿分。   ⑧ 评分标准一般按要点给分,只要答出要点基本含义一般给分,不恰当的错误语句语气和文字一般不扣分,要点分值小一般为0.5分到1分。   【答题技巧汇总】   ① 字不能离密封线太近,密封后评卷人不容易看。   ② 字不能写太粗太密太乱,最好买支极细笔,字越大越工整越好,评卷人也愿意给多点分。   ③ 一般来说,主观题答题范围完全足够答题的,切勿将答案写到其它题目的范围内,因为老师是不批改其它题目的,是看不到其它题目答题范围的。   ④ 要答对得分点,否则,字再多也不得分,当然,字多了,容易出现得分字眼。   ⑤ 问为什么的?前一问答案多为否定,不问为什么的,前一问答案多为肯定。   ⑥ 不明确用到什么规范的情况就用“强制性条文”或者“有关法规”代替,在回答问题时,只要有可能,就在答题的内容前加上这样一句话:根据有关法规,或根据强制性条文。通常这些是得分点之一。   ⑦ 如确定完全答对了,就不要展开答,也不要写多余的话,能越少字表达出正确的意思就越好。考试没有模菱两可的答案的。千万不要出现“不完全正确”,“部分不妥”字样。   ⑧ 铅笔答题也给分,但是否有效等上一级汇总时再决定是否给分。   ⑨ 第一问答对,但原因答错也给分。后者答错不影响前者得分。   ⑩ 你书写工整,认真答卷,评卷人可以感受到你那种迫切想考好的心情的。自然不会乱扣分。   多用题中给出的专业术语,不要用你想当然的术语去替换。   【考试成功的小策略】   ① 成功的考试不是超常发挥,而是稳定发挥;   ② 解题顺序:单选 → 多选 → 拿手的案例分析 → 其他案例分析;   ③ 时间分配:单选20分钟,多选30-40分钟,案例分析题40分钟一道;   ④ 案例分析题把题读两遍,不要着急作答,思考的时间应占答题时间的一半;   ⑤ 画图题和计算题要在草稿纸上解答完毕确认没有错误再抄写到答题纸上。

南京市关于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08-31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共同负责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消防救援支队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资格抽查(以下简称考前抽查)工作。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1月9日 0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10日 0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考试共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各科目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再增加1年。 (二)免考部分科目人员另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三)学历、学位条件的具体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包括经过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以及其他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报考条件中对大专以上学历层次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的审核,可参照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附件2)执行。 (四)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有关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时间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19年9月2日~12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二)实施告知承诺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报考问答,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GB/427073/index.html。 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在我省规定的报名时限内与报名考区所在的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联系确认审核方式。 (三)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9月16日~19日。未被抽查和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缴费操作。 (七)准考证打印。11月2日~1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2020年2月下旬考试成绩合格线确定后,审查部门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公布审查时间安排、考生陈述申辩期限和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并按规定进行审查。2018年参加过该项考试且2019年考试科目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不再进行审查。 (二)审查材料范围。1.报考承诺书2. 学历、学位证书3.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免试证明材料。届时将向考生发送通知,考生根据通知要求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报送相关材料。 (三)上传补充材料。对考后审查结果有疑问的考生,资格审查部门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消防救援总队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对审查结果进行会商后,由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将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经查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八、证书发放 符合发证资格人员名单公示期满15个工作日之后,可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同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从本考区领取纸质证书的方式。《成绩合格证明》在我省范围内与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九、收费事宜 根据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的复函》(苏价费函〔2018〕23号)的规定,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收费标准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9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每人每科6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可于准考证打印期间(节假日休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南京市人才大厦(北京东路63号)一楼115室领取。由于涉及费用上缴,逾期无法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十、考试大纲 有关教材和考试大纲事宜,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查询,电话:010-64962347  64929211  64921644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二)联系电话    1、考试科目、考务、网络操作、照片审核:83151200     附件: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8月30日   附件2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专业划分 专业名称(98版) 旧专业名称(98年前) 工学类 相关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气技术(部分);电机电器及其控制;光源与照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工程;应用电子技术;信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电子与信息技术;公共安全图像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通信;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 建筑学;城市规划;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建筑学;城市规划;城镇建设(部分);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部分);矿井建设;建筑工程;城镇建设(部分);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涉外建筑工程;土木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安全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工业分析;化学工程与工艺 管理学类 相关专业 管理科学; 工业工程; 工程管理。 管理科学;系统工程(部分);工业工程;管理工程(部分);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工程管理   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江苏省2019年下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19-08-30

根据《关于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231号)精神,现将我省今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江苏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报考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可以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 6.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二)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要求 1.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各时间节点如下: 网上报名时间:9月3日-6日,6日截止到17:00; 网上审核时间:9月4日-9日,9日截止到17:00; 网上缴费时间:9月4日-9日,9日截止到24:00; 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8日-11月2日; 考试时间:11月2日。 2.考生报名的应试考区应选择以下三项之一:①户籍所在地级市考区②居住证所在地级市考区③学籍所在地级市考区。南京地区、连云港地区考生就近选择到具体区县考区。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3. 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如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4.考生对网上报名时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负责。考生在审核通过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网上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5. 考生自9月4日至9日可登陆网站查看个人审核情况。通过审核后,请及时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到9月9日24时,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根据苏价费函〔2014〕25号文件精神,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纸质考试每人每科52元。 三、考试说明 1.所有科目全部为纸笔考试。 2.考试各科目日程安排如下:   3.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 号)文件精神,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目: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 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取得科目201A、202A 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 考生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4.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精神,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自2017年下半年起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 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 上述各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经教育部同意,我省暂不开考“俄语”和“小学全科”学科。 四、特别提醒 1. 考生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填报信息有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考生责任自负。 2.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3.考试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各科目的《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自行复习备考。  五、成绩查询 12月10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自12月10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级市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由当地考试机构集中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复核时仅复核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六、违规处理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5-83235898、83235998、83235907、83235911。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jszsksb。

2019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条件公布,增加工作范围等要求

2019-08-26

日前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了2019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与往年报名条件不变,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学历 专业 工作年限 工作经验 大专 消防工程 满6年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消防工程相关 满7年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其他专业 满8年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6年 本科 消防工程 满4年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 满5年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其他专业 满6年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双学士/研究生 消防工程 满3年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 满4年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其他专业 满5年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硕士学历/学位 消防工程 满2年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 满3年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其他专业 满4年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博士学历/学位 消防工程 --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 --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其他专业 --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免试条件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六条,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另外,今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条件中特别针对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范围、工作年限的计算方式、以及学历、学位条件的具体要求做了说明: 关于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范围,具体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 关于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关于学历、学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包括经过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以及其他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关于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江苏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公布

2019-08-12

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结束已经两月有余,二级建造师成绩查询入口陆续开通,江苏二级建造师成绩查询入口于8月12日正式开通,江苏的考生们可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同时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公布了2019年度江苏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一起来看: 1、成绩查询网站: http://jiangsu.nomax.vip/tip   2.成绩复查请浏览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3/3/18/art_57259_6839190.html 3.成绩复查受理时间: 2019年8月12日-9月05日(工作日)       关于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发布的有关说明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我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发布后,9月上旬审查机构将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10月上旬将网上公示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届时将短信通知成绩合格人员登录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查看本人审查结果,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告知信息并保持手机信号畅通。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别提醒: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成绩合格人员,请按照手机短信通知携带本人学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审查现场接受图像采集: 1.2002年以前大专学历(含大专)以上的。 2.中专学历的。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 4.军校成人学历的。 5、党校学历的 6.以上5种情况以外,学信网查不到学历信息的。 二、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不等同于学历,不能报考。 咨询电话:12333。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8月12日 南京网校(http://www.njwangxiao.com/zt/jzs2)2020年二级建造师新课已开通,网校总结多年成功辅导经验,从学员实际需求出发,结合二级建造师考试命题规律、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高效备战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打造零基础全科通关方案,全新课程套餐,快速提高分数,取证必修课!

关于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08-06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共同参与。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资格抽查(以下简称考前抽查)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机构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26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7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一)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其余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一)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获得资格证书,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只须参加专业科目且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的,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二)为保证新旧考试平稳过渡,原参加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通过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办法顺延至2020年,此部分应试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报考专业,若变更专业则按新应试人员报考。 五、报考条件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要求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凡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一级造价工程师基础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有关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时间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报名网址。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19年8月7日~8月19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二)实施告知承诺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报考问答,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GB/42 7073/index.html。 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在我省规定的报名时限内与报名考区所在的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报名审核事宜。 (三)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8月23日~8月27日。未被抽查和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缴费操作。 (七)准考证打印。10月18日~10月2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2019年12月下旬考试成绩合格线确定后,审查部门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公布审查时间安排、考生陈述申辩期限和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并按规定进行审查。2018年考试成绩滚动有效期内有当年成绩合格科目,且2019年考试科目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不再进行审查。 (二)审查材料范围。1.报考承诺书2.学历证书3.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免试证明材料。届时将向考生发送通知,考生根据通知要求网上报送相关材料。 (三)上传补充材料。对考后审查结果有疑问的考生,资格审查部门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对审查结果进行会商后,由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经查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八、证书发放 成绩公布期满15个工作日之后,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可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同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从本考区领取纸质证书的方式。《成绩合格证明》在我省范围内与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九、教材征订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ec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可免费下载。 十、收费事宜 根据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5〕1号)精神,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2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十一、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请将值班电话于报考前一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在专业网版块中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服务”查询联系方式,咨询报考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四)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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